企業財務風險的種類很多,下面僅就”營改增”稅收政策的變化給建筑業帶來的涉稅風險展開討論。
一、重點管控進項稅抵扣環節的風險
“營改增”之前,施工企業為了降低施工成本,往往選擇個體戶、小規模納稅人作為合作商供應材料。”營改增”之后,施工企業繳納增值稅數額的高低直接取決于能夠提供多少增值稅專用發票用于進項抵扣。因此,要重點管控好進項稅抵扣環節的涉稅風險,控制好6個避免。
一、避免“四流不一致”風險
1)合同:對材料采購執行“集中采購、統談分簽”模式,首選有一般納稅人資格的供應商。在合同條款中,明確列示提供發票的類型、時間、稅率、收款方及銀行帳號,明確列示不含稅價款和增值稅額,并注明稅率是多少。在違約責任條款中,增加“如果不能按約定提供發票或提供的發票不符合規定,應承擔什么樣的違約責任條款”。
2)四流合一:以合同為主線,保證合同、物資、資金、發票的相關信息一致,實現四流合一。為了實現四流合一,項目部對外簽訂采購、租賃、分包等合同必須是以山河集團名義,當然增值稅專用發票也應由材料供應商、設備租賃商、分包單位向山河集團開具。資金需要從山河集團的帳戶對外直接支付給合同中約定的供應商。
3)物資:物資管理是實現四流合一的關鍵,發貨單的材料品種、規格型號、數量、時間要與合同相應信息一致,物資實際耗用量要與項目工程進度基本保持一致,這個材料耗用量要做到心中有數,這也是稅務部門稽查的重要參考依據,主材單位消耗量過大,存在虛開可能性就較大!
4)發票:根據發貨單的物資名稱、規格型號、數量,以及合同約定的金額,及時向供應商索取增值稅專用發票。
二、避免善意接受或接受虛開發票的風險
“營改增”之后,在索取增值稅專用發票時,要注意什么是發票虛開,除了發票本身是假的,即便是真票,但如果是以下情形,也為虛開:
(一)為他人、為自己開具與實際經營業務情況不符的發票。
(二)讓他人為自己開具與實際經營業務情況不符的發票。
(三)介紹他人開具與實際經營業務情況不符的發票。
“營改增”之后,建筑業采購需做到合同、發票、物流與資金流一致。否則,將承擔嚴重的法律后果。
三、避免增值稅進項稅額少轉、遲轉或多轉的風險
1、少轉、遲轉風險:當采購物品用于簡易征稅項目、集體福利、個人消費、餐飲娛樂支出、居民日常服務時,相關采購發票的進項稅額不能從銷項稅額中抵扣。此外,還需要轉出非正常損失的購進貨物、在建工程及不動產的進項稅額。
2、多轉風險: 還有同時用于可抵扣的應稅項目和不可抵扣項目(如簡易計稅、集體福利等)的進項稅是可以抵扣的,只有專門用于不可抵扣項目的進項稅是不能抵扣的,但可能有些財務人員錯誤地按比例也一并轉出,造成誤轉、多轉。
四、避免視同銷售范圍擴大、未申報納稅的風險
“營改增”后,視同銷售范圍要大于原營業稅,具體新增了所有向其他單位或個人無償提供服務的情形(公益除外):
(一)單位或者個體工商戶向其他單位或者個人無償提供服務。
(二)單位或者個人向其他單位或者個人無償轉讓無形資產或者不動產。
(三)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其他情形。
五、避免未分開會計核算、從高適用稅率的風險
納稅人兼營銷售貨物、勞務、服務、無形資產或者不動產,適用不同稅率或者征收率的,應當分別核算適用不同稅率或者征收率的銷售額;未分別核算的,從高適用稅率。
六、避免超范圍抵扣的風險。
(一) 所有明確列入不可抵扣范圍的支出業務應取得普通發票,不能要求對方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二)用于簡易計稅項目、免稅項目、集體福利或個人消費時,相關進項稅額不允許抵扣。
(三)發生非正常損失時,相關進項稅額和隨之發生的運費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四)取得合法憑證,但業務內容不屬于可抵扣范圍,主要有以下項目:
福利費、自購的周轉材料攤銷。機械使用費中外購設備折舊費、機械操作人員工資及附加費,征地拆遷費及房屋、道路、青苗補償費、職工工資、獎金、津貼、補貼、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工會經費、個人學歷教育培訓、外聘人員工資,因解除與職工的勞動關系給予的補償,其他與獲得職工提供的服務相關的支出,用于職工福利類的培訓費、勞動保護費、水電氣暖燃煤費、租賃費、書報費、修理費、廣告費、物料消耗、取暖費等不得抵扣。會議費中外包給酒店、旅行社等單位統一籌辦,取得的發票為餐飲或娛樂業發票不得抵扣。差旅交通費中機票費、車船費、因公出差餐費及誤餐補助等。通信費中以職工個人名義開具的通訊費發票,為職工發放的移動話費補貼、電話費補貼。車輛使用費中司機安全行車費以及用于集體福利的修理費、油料費等。業務招待費包括餐費、酒、招待用茶和禮品等,折舊、攤銷、排污費、訴訟費,保險費中為員工購買的人身保險不得抵扣。稅金:包括印花稅、車船使用稅、房產稅、土地使用稅及其他稅金等不得抵扣;財務費用:利息支出、匯兌損益、與貸款直接相關的投融資顧問費、手續費、咨詢費等。
規避查賬征收的涉稅風險
長期以來,許多建筑企業購買材料不要發票,存在較多的票據不規范和白條入帳的問題。“營改增”后的“以票控稅”徹底改變了這種現象,為建筑施工企業實行“查賬征收”做好了鋪墊。查賬征收的本質,就是要按照會計準則和稅法規定,對企業收支以及成本進行核算,按收入減成本費用后的利潤,計算繳納企業所得稅。所以查帳征收的關鍵是成本費用支出的合法、合理、合規,否則成本費用支出在所得稅前不能扣除,造成多繳所得稅的風險。
企業所得稅法涉及的內容很多,下面僅談談成本費用支出的涉稅風險與控制:
1、所得稅法上認可的成本費用支出應符合二大關鍵條件:
與企業的生產經營有關、企業實際發生的支出應當取得合法有效憑據,否則不得計入計稅成本。
2、合法有效憑證是指:
⑴支付給境內單位或者個人款項,且該單位或者個人發生的行為屬于增值稅征收范圍的,以該單位或者個人開具的發票為合法有效憑證;
⑵支付的行政事業性收費或者政府性基金,以開具的財政票據為合法有效憑證;
⑶支付給境外單位或者個人款項,以該單位或者個人的簽收單據為合法有效憑證,稅務機關對簽收單據有疑義的,可以要求其提供境外公證機構確認證明;
⑷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其他合法有效憑證。
總之,“營改增”對建筑業的影響是廣泛而深刻,涉及到企業管理的各個方面和部門,尤其涉及到稅收法律、預算管理、采購管理、合同管理、財務管理、會計核算等重要方面。為了確保企業合法合規納稅,必須要對財務人員、采購人員和預決算人員等,宣講有關增值稅的專業知識,增強員工對增值稅基本原理、稅率、納稅環節及納稅要求的認識,提高在采購材料、分包環節索要專用發票的意識,并能進行熟練操作和運用。只有這樣,才能將“營改增”的涉稅風險降至最低,確保企業可持續健康發展。